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如何填报】
【汇算清缴】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攻略!
大家都知道《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是用来填报单位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的。那么,若单位税会处理一致,并不存在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是否还需要申报本表呢?
其实,本表主要反映的是纳税人发生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支出)情况;若涉及税会处理差异,还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也就是说,只要单位发生了职工薪酬相关支出,不论其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均需填报本表。
下面我们分项目并结合具体例子以及政策,指导大家在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时该如何填写本表。
一、 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3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一般来说,需要符合以下几点: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例1
2021年度,甲企业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0万,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需要纳税调整。
报表填写:工资薪金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1行次。填写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和税收金额,核对带出的纳税调整金额是否正确。
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
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
第1列“账载金额”: 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一般取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余额)
第2列“实际发生额”: 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二、 职工福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例2
2021年度,甲企业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0万,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7万,按照税法规定,只能扣除14万,需要纳税调增3万。
报表填写:职工福利费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3行次。填写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核对带出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是否正确。
三、 职工教育经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意:
1. 根据财税2012年27号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例3
2021年度,甲企业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0万,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6万,按照税法规定,6万未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可以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报表填写: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体现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4行次。其中,第5行填写按照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第6行填写按照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分清行次,准确填写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核对带出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是否正确。
四、 工会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例4
2021年度,甲企业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0万,实际发生工会经费3万,按照税法规定,只能扣除2万,需要纳税调增1万。
报表填写:工会经费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7行次。填写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核对带出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是否正确。
五、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例5
2021年度,甲企业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共计30万,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25万,住房公积金5万,可以全额扣除,不涉及纳税调整。
报表填写: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8行次。住房公积金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9行次。填写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和税收金额,核对带出的纳税调整金额是否正确。
六、 补充养老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例6
2021年度,甲企业合理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0万,实际发生补充养老保险6万,补充医疗保险4万,则税法上,补充养老保险只允许扣除5万,需要纳税调增1万;补充医疗保险4万可以全额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报表填写:补充养老保险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10行次。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填写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的第11行次。填写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核对带出的税收金额和纳税调整金额是否正确。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填写完数据后保存,切换报表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核对第14行,职工薪酬带出的金额是否正确。
若数据正确的话,保存后再切换报表到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点击数据读取,核对15行(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和16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行次数据是否正确。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行次 | 项目 | 账载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税收规定扣除率 | 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 | 税收 金额 | 纳税调整金额 | 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 |
1 | 2 | 3 | 4 | 5 | 6(1-5) | 7(2+4-5) | ||
1 | 一、工资薪金支出 | * | * | * | ||||
2 | 其中:股权激励 | * | * | * | ||||
3 | 二、职工福利费支出 | * | * | |||||
4 | 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 * | ||||||
5 | 其中: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 | |||||||
6 | 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 | * | * | |||||
7 | 四、工会经费支出 | * | * | |||||
8 | 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 * | * | * | ||||
9 | 六、住房公积金 | * | * | * | ||||
10 | 七、补充养老保险 | * | * | |||||
11 | 八、补充医疗保险 | * | * | |||||
12 | 九、其他 | * | * | * | ||||
13 | 合计(1+3+4+7+8+9+10+11+12) | * |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纳税人根据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职工薪酬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人只要发生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一、工资薪金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2.第2行“股权激励”:适用于执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号)的纳税人填报,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填报纳税人根据本年实际行权时股权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行权时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3.第3行“二、职工福利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4.第4行“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填报第5行金额或者第5+6行金额。
5.第5行“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比例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实际发生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4列“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余额。
(5)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不包括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2+4列的孰小值填报。
(6)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7)第7列“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填报第2+4-5列金额。
6.第6行“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适用于按照税收规定职工培训费用允许全额税前扣除的纳税人填报,填报纳税人本年度发生的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职工教育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中可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金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100%)。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2列金额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7.第7行“四、工会经费支出”:填报纳税人本年度拨缴工会经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会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8.第8行“五、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按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的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的金额、第1列及第2列孰小值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9.第9行“六、住房公积金”:填报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住房公积金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按纳税人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计算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第1列及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4)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10.第10行“七、补充养老保险”: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补充养老保险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11.第11行“八、补充医疗保险”:填报纳税人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具体如下: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补充医疗保险金额。
(2)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补充医疗保险本年实际发生额。
(3)第3列“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税收规定的扣除比例。
(4)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的金额,按第1行第5列“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税收规定扣除率与第1列、第2列三者孰小值填报。
(5)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1-5列金额。
12.第12行“九、其他”:填报其他职工薪酬的金额及其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等金额。
13.第13行“合计”:填报第1+3+4+7+8+9+10+11+12行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4行=第5行或第5+6行。
2.第13行=第1+3+4+7+8+9+10+11+12行。
3.第6列=第1-5列。
4.第7列=第2+4-5列。
(二)表间关系
1.第13行第1列=表A105000第14行第1列。
2.第13行第5列=表A105000第14行第2列。
3.若第13行第6列≥0,第13行第6列=表A105000第14行第3列;若第13行第6列<0,第13行第6列的绝对值=表A105000第14行第4列。
职工教育经费包括哪些呢?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单位职工不但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享有集体福利的权利,还有接受岗位培训、后续教育的权利,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经费。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单位的一项流动负债。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