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题】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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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又有了新的政策,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到底有几档?小规模纳税人又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新政策是针对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免征增值税吗?爱学习的小伙伴们,快来跟着邦邦财一起学习吧!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有几档?
答:两档,3%和5%
政策依据:
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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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1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1.5%
政策依据:
《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2
3%减按0.5%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期间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应纳税额:销售额*0.5%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3
3%减按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4
3%减按1%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销售额*1%
政策依据: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
5
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公告中我们可以看到: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的政策,是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若是你开具5%项目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免征增值税。
综上,第1条适用5%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2022年,仍按原优惠政策执行。以上2、3、4条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但是,如果你的客户要求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就只能按照5%或者3%的税率开具,不能享受免征和减证的优惠了,并且这个优惠政策是阶段性的,也是暂时性的。
你要问,那明年呢?我们还需要等国家税务总局新的公告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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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李巧燕
编辑|蒋建玲
排版|李焕静
总编|李整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