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给领导买大虾作为福利,入账和个税情况如下:
入账方法
- 如果作为业务招待费处理:购买大虾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赠送给领导时,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如果作为职工福利处理:购买大虾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决定发放给领导时,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实际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个税情况
- 作为业务招待费:通常不需要企业代扣代缴领导的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赠送的礼品价值较高且具有明显的个人利益性质,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为偶然所得,要求企业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 作为职工福利:如果将大虾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领导,且该福利属于全员性福利,在合理范围内的部分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是单独针对领导个人发放的福利,原则上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