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现在遇到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我们公司的采购发票供应商一般都是次月或者次次月才给,我每次入账都是按照采购单进行入账,因为进项不能抵扣,实际金额与购销单的金额没有出入,所以没有做暂估入账处理,但是我们公司这个月开始升成了一般纳税人,这个月收到以前月份没有开的发票,其中有一部分可以抵扣进项,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我之前做的凭证是不是需要调整一下呢?调整的话需要怎么调整呢?比如说之间3月份采购的原材料含税价是109元,我已经按照109元入账,且已领用,生产,销售,结转完损益了,但是本月收到发票后,外账会计那边直接把9元的进项税抵扣了(原来109元是有100元+9元进项税),我应该怎么处理我内账的账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