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用同一债务场景(欠供应商100万) 对比个体户、一人有限公司、两人有限公司的责任与风险,附通俗案例和关键结论。
一、三个完整通俗案例(同欠100万)
- 个体户(老王开建材店)
老王没注册公司,办了个体户营业执照,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无规范财务账。店亏了欠供应商100万,供应商起诉。法院判:个体户无独立法人资格,老王以个人全部财产(房子、存款等) 对100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哪怕店关了也得还。
核心:个体户天然无限责任,无“有限”保护。
- 一人有限公司(老李开建材公司)
老李注册一人公司,认缴50万,常用个人卡收公司货款、付家庭开支,没做年度审计。公司欠供应商100万,老李称只按50万出资担责。供应商起诉。法院判:一人公司股东需自证财产独立(举证倒置),老李拿不出审计报告和清晰账目,无法证明公私分离,判老李对100万连带清偿。
核心:一人公司“有限责任”是有条件的,证不清就无限连带。
- 两人有限公司(两兄弟开建材公司)
哥持股60%(认缴60万)、弟持股40%(认缴40万),分两种情况:
1. 规范经营:公司账户走账、财务规范、每年审计。欠100万后债权人起诉股东连带。法院判:债权人无证据证明财产混同/抽逃出资,兄弟俩仅以各自认缴出资额(哥60万、弟40万)担责,无连带责任。
2. 违规操作:公司成立后抽逃100万注册资本,用个人账户收公司款、付个人消费,无完整账。欠100万后债权人举证起诉。法院判:兄弟俩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对100万连带清偿,且相互之间也连带。
核心:两人公司原则上有限责任,债权人举证股东有过错才连带。
二、核心风险与责任对比(一眼看懂)
类型 法律地位 责任原则 连带责任触发条件 举证责任 最大风险
个体户 无独立法人(自然人经营) 无限责任 天然触发,无例外 无(直接追经营者) 个人资产全暴露,债务还到清为止
一人公司 独立法人 有限责任(认缴出资为限) 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 股东自证清白(举证倒置) 证不清就连带,转让股权也难豁免
两人公司 独立法人 有限责任(各自认缴出资为限) 财产混同、抽逃出资、滥用法人地位 债权人举证股东有过错 50:50决策僵局+违规被连带
三、两兄弟开公司的额外风险(个体户/一人公司没有的)
1. 50:50股权僵局:重大决策达不成一致,公司停摆。
2. 控制权失衡:大股东“一言堂”或小股东“死磕”,内耗不断。
3. 利益分配争议:贡献与分红不匹配,伤亲情又误经营。
4. 退出无规则:一方想退出时,股权回购价格/方式谈不拢,反目成仇。
应对:避免50:50,设核心控制人(如51:49);在章程/股东协议中约定表决机制、分红规则、退出条款。
四、一句话总结
- 个体户:绝对无限责任,个人资产全兜底;
- 一人公司:有条件有限责任,证不清就无限连带;
- 两人公司:原则有限责任,债权人举证过错才连带,易有股权治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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